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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辞退的员工不肯交接怎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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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1 · 3179人看过
导读: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被辞退的员工不肯交接怎么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被辞退的员工不肯交接怎么

被辞退的员工不肯交接,属于合法辞退的,用人单位可以暂缓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及暂缓办理档案和社保转移手续,与员工重新协商。员工仍然拒绝的,用人单位完成义务后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消灭。因为员工拒绝办理工作交接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可以要求员工赔偿。

被辞退的员工不肯交接,属于违法辞退的,员工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要求用人单位按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用人单位拒绝履行劳动合同或者拒绝支付赔偿金的,员工可以通过以下方法维权:与用人单位协商;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向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仲裁不服的,向人民法院起诉;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被辞退的员工不肯交接怎么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如果您对此还有其他疑问的话,可以查看本网站的其他法律知识内容,也可以咨询本站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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