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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了劳动合同之后是否需要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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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0 · 1452人看过
导读: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签订了劳动合同之后是否需要备案?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签订了劳动合同之后是否需要备案?

一、签订了劳动合同之后是否需要备案

签订了劳动合同之后是不需要备案,现行法律并未规定需要去劳动局备案,备案不是必经程序。

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法律没有强制个人的劳动合同必须去劳动部门备案,即使不备案也不影响合同效力。

对于集体合同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备案。

集体合同订立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

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二、劳动合同的特征有哪些

1、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

一方是劳动者,即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中国人、外国人和无国籍人;

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即具有使用劳动能力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

双方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具有支配与被支配、领导与服从的从属关系。

2、劳动合同内容具有劳动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性和对应性。

没有只享受劳动权利而不履行劳动义务的,也没有只履行劳动义务而不享受劳动权利的。

一方的劳动权利是另一方的劳动义务,反之亦然。

3、劳动合同客体具有单一性,即劳动行为。

4、劳动合同具有诺成、有偿、双务合同的特征。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劳动合同条款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劳动合同即成立。

用人单位根据劳动者劳动的数量和质量给付劳动报酬,不能无偿使用劳动力。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均享有一定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

5、劳动合同往往涉及第三人的物质利益关系。

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社会保险条款,同时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也可以在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有关福利待遇条款,而这些条款往往涉及第三人物质利益待遇。

目前我们国家对于劳动合同在进行签订的时候是有非常明文的规定的,比如说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之下,完全是可以关于劳动合同的类型来进行变更,然后再签订,但是合同签订完毕之后不需要备案。

这是属于我国法律当中规定的,因为这并不是必经的流程。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您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如果您对此还有其他疑问的话,可以查看本网站的其他法律知识内容,也可以咨询本站律师为您解答。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签订了劳动合同之后是否需要备案?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话,可以查看本站其他内容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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