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暴力犯罪辩护 > 构成故意伤害判刑还要赔偿吗

构成故意伤害判刑还要赔偿吗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0 · 1275人看过
导读:构成故意伤害判刑后需要赔偿,故意伤害案件中的刑事责任不能折抵民事责任,事实上在人民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以后,故意伤害案件中的受害人及其近亲属就有权利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索赔。故意伤害判刑还要赔偿吗这个问题将在下文详细介绍。
构成故意伤害判刑还要赔偿吗

一、构成故意伤害判刑还要赔偿吗?

需要赔偿,受害人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二、构成故意伤害罪赔偿标准是多少?

故意伤害罪赔偿标准不是固定的,赔偿金的计算依据如下: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4、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5、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6、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7、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8、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9、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10、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11、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三、构成故意伤害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有哪些?

(一)起诉人符合法定条件;

(二)有明确的被告人;

(三)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

可见,故意伤害判刑还要赔偿吗这个问题是有明确的法律依据的,如果犯罪嫌疑人在人民法院判刑之前已经主动履行了民事赔偿责任,甚至受害人愿意出具谅解书,人民法院对嫌疑人是可以从轻判刑的。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网站地图
延伸阅读:

更多#暴力犯罪辩护相关

加载更多
更多

暴力犯罪辩护最新文章

遇到暴力犯罪辩护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