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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用职权骗取国家专项资金罪怎样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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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19 · 1845人看过
导读: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滥用职权骗取国家专项资金罪怎样判刑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滥用职权骗取国家专项资金罪怎样判刑

一、滥用职权骗取国家专项资金罪怎样判刑?

没有滥用职权骗取国家专项资金罪,构成滥用职权罪的,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

第三百九十七条

【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骗取国家专项资金可能构成哪些罪名?

1、涉嫌诈骗罪的情形:

套取国家专项资金的使用人,如不符合国家专项资金政策的基本条件,在申报过程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严重弄虚作假,虚构并不存在的企业或项目,伪造关键性申报材料,符合诈骗罪构成要件的,应当对使用人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如果申报项目符合国家专项资金政策的基本条件,但在申报过程中夸大实际情况,伪造或提供了个别非关键性虚假申报材料,套取的国家专项资金部分被用于企业弥补损失,或者用于转产、更新设备、生产经营的,对使用人一般不宜按诈骗罪定罪处罚。

2、可能涉嫌行贿罪、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

如果在申报过程中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贿、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情节严重的,应当对资金使用人分别以行贿罪、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定罪处罚。

3、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可能涉嫌贪污罪

“把关人”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帮忙作假还分钱的,全案可能涉嫌贪污罪,申报人就是贪污罪的共犯。如果案件中负有直接审核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起主要作用,积极指使、参与、帮助资金使用人弄虚作假,并对套取的国家专项资金进行私分,非法占为己有的,无论资金使用人是否构成犯罪,均以贪污罪追究相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刑事责任。

4、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也可能涉嫌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审核资金使用人提供的材料时,明知或应当明知条件虚构,仍予以纵容、帮助,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严重不负责任,没有审查出相关材料虚假而使国家专项资金被骗取的,应当分别以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追究相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刑事责任。

对于在审核工作中没有徇私舞弊,没有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可以移交纪检监察部门给予党政纪处理。

滥用职权骗取国家专项资金是按照滥用职权罪定罪的,在骗取国家专项资金案件中涉及到的犯罪行为比较多,比如普通民众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国家专项资金的,可能构成诈骗罪,如果在骗取国家专项资金过程中还伪造了国家机关公文,嫌疑人会被数罪并罚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滥用职权骗取国家专项资金罪怎样判刑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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