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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报、安全事故谎报处罚是如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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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8 · 2226人看过
导读: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不报、安全事故谎报处罚是如何的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不报、安全事故谎报处罚是如何的

一、什么是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

(一)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的概念

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在安全事故发生后,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行为。

(二)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的构成特征

1、犯罪客体

本罪侵犯的是安全事故监管制度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

2、犯罪客观方面

客观方面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行为。

3、犯罪主体

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为对安全事故“负报告职责的人员”。

4、犯罪主观方面

本罪主观上是故意。

二、不报、安全事故谎报处罚是如何的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谎报安全事故罪的认定

(一)本罪与无罪的区别

不报、谎报安全事故,贻误事故抢救的行为,如果没有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则属于一般违法行为,不能追求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二)此罪与彼罪的区别

1、本罪与玩忽职守罪的界限

瞒报谎报安全事故罪与玩忽职守罪的区分:

(1)主体不同。前者既可以是生产经营单位的负责人,也可以是安全生产负有直接责任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后者是只能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2)客体不同。前者侵害的客体是公共安全,也就是不特定或是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是重大公司财产的安全;后者侵害的是国家机关正常的管理活动。

(3)客观表现不同。前者是安全事故发生以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行为;后者表现为严重的不负责任,不履行或正确履行工作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到重大损失的行为。

2、本罪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界限

重大责任事故指的是违反有关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造成其它严重后果的行为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不报、安全事故谎报处罚是如何的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如果您还需要其他方面疑问的话,可以咨询本站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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