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暴力犯罪辩护 > 放火犯罪既遂标准是如何的?

放火犯罪既遂标准是如何的?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3 · 1510人看过
导读: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放火犯罪既遂标准是如何的?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放火犯罪既遂标准是如何的?

一、放火犯罪既遂标准是如何的?

放火并且造成了侵害就会达到放火犯罪既遂的标准。

放火犯通常以烧毁目的物为犯罪目的。但是,判断放火罪的既遂与未遂,不应以犯罪目的是否达到为标准,而应以行为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放火罪的全部构成要件为标准。

本法对于放火罪的规定有两个条文,即114和第115条。这两条的关系是,114条是规定放火罪的构成要件的基本条款,第115条是与本条相联系的结果加重条款。

根据刑法理论,结果加重的条款是不发生犯罪未遂问题的,只有该条文规定的严重结果发生了,才能适用该条文。所以,认定放火罪的既遂、未遂,应以114条规定的放火罪的构成要件为标准。

根据114条,只要实施了放火行为,点着了目的物,引起目的物燃烧,使目的物有被焚毁的危险,即使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目的物被焚毁,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也构成放火罪的既遂。例如正要点火,就被人抓获,或者刚点着引火物,就被大雨浇灭等,应被认为是放火罪的未遂。

二、放火罪的表现

放火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及公共安全的行为。在司法实践中,“放火”是指行为人使用各种导火材料,点燃目的物,或者利用既存的火种即可以引起火灾的危险因素,引起公私财物的燃烧,制造火灾的行为。放火既可以采用作为的方式实行,如用引燃物将目的物点燃,也可以采用不作为的方式实行,但不作为方式构成的放火罪,必须以负有防止火灾发生特定义务的人员为前提,也就是行为人对形成火灾原因的火情具有防止火灾发生的特定义务,且根据其主、客观条件有能力履行这一义务而没有履行,以致造成火灾的。如负有防火义务的油库安全员,发现油库有着火的危险,能够采取防火措施而不采取措施,导致了油库火灾发生,就构成不作为的放火罪。

放火罪既是结果犯,同时也是一种结果犯,故此必须要存在故意放火的犯罪行为,并且也由此导致了其他的主体的财产受到了损害,此时该权益受到者才可以提出赔偿请求。对于那些放火烧山等的行为,若是被发现,不仅会被罚款,还需要支付罚金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放火犯罪既遂标准是如何的?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我们还整理了很多其他法律方面的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网站地图

更多#暴力犯罪辩护相关

加载更多
遇到暴力犯罪辩护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