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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时间是怎么算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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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0 · 11623人看过
导读:拘留时间应当从期间开始的次日开始计算,并以日为单位。被拘留者的人身自由是受到限制的,且拘留是有期限的,故此需要精准计算拘留期间。若是依旧不知道拘留时间是怎么算起的,可以查阅此文。
拘留时间是怎么算起的?

一、拘留时间是怎么算起的?

1、拘留时间应当从期间开始的次日开始计算,并以日为单位。

执行拘留的时间应当自被裁决治安拘留的人入拘留所的时间开始计算。拘留的期限是以日为单位计算的,执行拘留的时间也应当以日为单位计算,入所当日不计算在内,执行到第二日即为1日。

2、行政拘留、治安拘留可以探视,但如果是刑事拘留的,在拘留期间是不能探视的。

(1)行政拘留的,可以提前预约探视。在拘留所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探视。

探视时,可以携带必要的生活用品、衣服、食品(需拘留所民警检查同意),其他东西不得送至被处罚人。

(2)刑事拘留的,近亲属在其拘留期间不可以探视,但律师可以作为辩护代理人进行探视。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侦查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和需要可以派员在场。

律师会见被拘留人还应当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

二、被刑事拘留后,律师可以会见被拘留者吗?

1、被刑事拘留后,律师可以会见被拘留者。

刑事拘留是刑事案件程序的初期,也是刑事证据尚未固定并形成完整体系的时期,这段时间侦查单位会频繁提审嫌疑人,不仅给嫌疑人造成巨大的心理压力,同时也会从嫌疑人的口中获取指控证据,尤其是获取有罪证据,那么在刑事拘留期间律师主要做的工作有如下几项:

(1)及时会见嫌疑人,了解案件情况,并梳理案件信息及法律,让嫌疑人对案件本身心中有底。

(2)会见时辅导嫌疑人如何与办案单位相处,尤其是保护自己合法权益,避免被侦查单位诱供、骗供甚至刑讯逼供。

(3)会见时告知其享有的权利,如享有核对笔录以及有权要求添加、更改笔录内容、拒绝签字等权利,部分嫌疑人享有聘请翻译的权利,嫌疑人有权申诉、控告的权利,嫌疑人有权拒绝回答与本案无关的问题的权利,有权申请取保候审等权利。

(4)会见时对嫌疑人进行心理疏导,告知家属在关心他,避免嫌疑人过于焦虑或紧张而影响口供真实性或影响其身体健康。

(5)向办案单位沟通、了解案件情况,进一步核实案件相关信息。

(6)提出法律意见,包含不构成犯罪、罪轻以及罪名问题的法律意见。

(7)为嫌疑人办理取保候审。

2、公民被拘留后,作为家属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1)不要病急乱投医,在不了解案件情况的前提下,不盲目信任熟人关系,谨防被骗子或者黑律师骗取财物。

(2)尽快到看守所送些衣物、被褥及生活费,让嫌疑人知道家属已经知道被刑事拘留的消息并在关心他,避免嫌疑人在看守所紧张过度或失落。

(3)到办案单位领取拘留告知书,确定涉嫌的准确罪名,并领取与案件无关的扣押财物,如身份证件、手机、包包、银行卡等。

(4)尽快通过正规的律师事务所委托专业的刑事律师,律师与医生相似,是分专业和方向的,委托民事领域或者不专业的刑事律师不仅起不到作用,还会耽误时机。而专业的刑事律师可以及时会见嫌疑人,避免在侦查初期被诱供、骗供甚至刑讯逼供,能够有效的辅导嫌疑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专业的刑事律师还会与办案单位进行沟通,了解案件详细信息,提出专业意见。

三、刑事拘留只有在紧急情况下才能采用吗?

1、刑事拘留只有在紧急情况下才能采用。

只有在紧急情况下,来不及办理逮捕手续而又需要马上剥夺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的人身自由的,才能采取拘留;如果没有紧急情况,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有时间办理逮捕手续,就不能先行拘留。

2、刑事拘留是一种剥夺公民自由的强制措施。

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相比较,拘留的特点在于完全剥夺公民人身自由,而非限制公民人身自由。就剥夺公民自由而言,拘留与逮捕具有相似性,都属于羁押的一种,因而也只有在确有必要时才能采用。

3、刑事拘留是一种临时性措施。

拘留的期限较短,随着诉讼的推进,拘留要及时予以变更,或者转为逮捕,或者变更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或者释放被拘留的人。

拘留分为行政、司法以及刑事拘留,在采取拘留行为之前,需要依法确定是否满足了拘留的条件。采取了拘留措施后,需要精准计算拘留期间,若是对拘留时间是怎么算起的,还存在其他相关的疑问,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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