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处罚辩护 > 有罪但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有什么

有罪但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有什么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7 · 3575人看过
导读: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有罪但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有什么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有罪但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有什么

一、有罪但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有什么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在以下几种情况下,虽然行为人实施了刑法上所禁止的行为,也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1.虽然行为人实施了刑法所禁止的行为,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有些行为虽然也像刑法里规定的犯罪,但是因为情节很轻,就不算作犯罪。比如刑法中规定了盗窃罪,可是如果偷的东西价值只有几十元钱,情节也不严重,这样可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处罚,不必要再追究刑事责任。反过来讲,如果偷的东西多,造成的损失大,公安机关就要根据定罪的标准来定。如果偷的东西从数量上或者钱数上讲,已经够标准了,就是犯罪了,就应送到人民法院去审判定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有效期限的。我国刑法规定了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在法定的追诉期限内,司法机关有权依法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犯罪分子在追诉期限内没有再犯罪说明其已有改恶从善的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追究其刑事责任就失去了实际意义。超过了法定追诉期限不应再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有的行为人确实犯了罪,但有的时候国家根据情况和需要,发布特赦令宣布对有的犯罪分子免除刑罚,如果对犯罪分子尚未追究或者正在追究的,就应当根据特赦令不再追究了。

4.有的犯罪,根据法律规定属于必须有人告诉到法院才追究的,如果没有人告诉,或者虽然有人告诉,但后来告诉的人又不告诉了,法院也就不再追究。比如刑法规定的侮辱、诽谤犯罪案件,虽然是属于犯罪,但是连被侮辱、被诽谤的人自己都没有去告诉,或者告诉后又撤诉了,人民法院自然也就不再追究了。

5.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即没有了科刑的对象,再追究其刑事责任也就没有实际意义,所以也就不必继续追究其刑事责任了。

因此,可以知道若是案情情节并不严重,并且没有什么社会危害性,或者是法律规定追诉的时限已过,有特赦令,被告已经死亡等等情况,这些都是可以根据需要免于追究刑事责任的。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有罪但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有什么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疑问的话,可以查看本站的其他普法内容,或者也可以咨询律师为您解答。

网站地图

更多#刑事处罚辩护相关

加载更多
更多

刑事处罚辩护最新文章

遇到刑事处罚辩护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