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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以打胎要挟男方结婚是无效婚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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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26 · 1877人看过
导读: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女方以打胎要挟男方结婚是无效婚姻吗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女方以打胎要挟男方结婚是无效婚姻吗

女方以打胎要挟男方结婚不是无效婚姻。根据法律规定婚姻无效的情形只有重婚直系血亲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未到法定婚龄。女方以打胎要挟男方结婚的行为因不属于婚姻无效的法定情形,所以其婚姻仍是有效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男方性无能能够离婚

如果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且对财产和子女抚养等问题已经处理完成的,能够到民政部门办理协议离婚

如果是男方不同意离婚的,女方能够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诉讼离婚主要依据是夫妻感情是否破裂。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二款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能够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第一款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二款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女方以打胎要挟男方结婚是无效婚姻吗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如果您对此还有其他疑问的话,可以查看本网站的其他法律知识内容,也可以咨询本站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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