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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居住的地方是特定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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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19 · 2219人看过
导读: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监视居住的地方是特定的吗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监视居住的地方是特定的吗

一、监视居住的地方是特定的吗

不是,只有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会指定居所,一般情况的监视居住是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监视居住的场所一般有两种:一种是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另外一种是指定的场所。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

监视居住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根据法律法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得离开指定的场所或者是经常居住的地方,同时也会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进行电子监控和通讯监控的,不定期检查,并且具有一定的限制措施,监视居住其实就是属于强制限制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活动范围。

监视居住一般由居住地当地的社区矫正组织负责实行,会采取比如以GPS定位被监视人手机,随机拨打被监视人手机等方式来监控其行动,或者根据被监视人的地址,随时上门调查。监视居住一般适用于犯罪嫌疑人不适合执行刑罚的情况,例如犯罪嫌疑人有比较严重病情的情况。

二、监视居住的决定由谁作出

监视居住决定由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作出,由公安机构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也可以协助执行。犯罪嫌疑人在被执行监视居住强制措施期间,不能离开居住住所(含指定居所),确有需要要离开的,应向执行监视居所的部门报告,得到同意后方可离开。

监视居住期限最长不超过六个月。监视居住期限届满,应当由办案部门作出解除或撤销监视居住的决定,具体程序为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查,检察长或公安机构长决定后,通知办案部门,并将解除决定书送达给嫌疑人。

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监视居住在公安机关内部将会有明确的记录,在本户籍地也是可以查到的,并且严格地说,监视居住就是居住地公安机关执行的。但不会对外公布,所以不会有什么影响。

监视居住的地方并不是特定的,监视居住的时间不能超过6个月,监视居住期满之后,需要由办案部门撤销监视居住的决定。监视居住是侦查阶段的强制措施,在公安机构会有明确的记录,在监视居住期间,未经执行机构的许可,被监视者不能随意离开居住地。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监视居住的地方是特定的吗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此外,我们还整理了一些其他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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