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犯罪辩护 > 寻衅滋事两次构成犯罪吗?

寻衅滋事两次构成犯罪吗?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4 · 2493人看过
导读:实施了两次寻衅滋事行为,不一定会被认定为犯罪了。根据现行法的规定,罪名是否成立,需要法院审理纠纷案件后确定。根据规定,若公民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且闹事的行为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可能会被认定为犯了寻衅滋事罪。
寻衅滋事两次构成犯罪吗?

一、寻衅滋事两次构成犯罪吗?

1、实施了两次寻衅滋事行为,不一定会被认定为犯罪了。

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

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2、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一般会被认定为犯了寻衅滋事罪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二、如何认定寻衅滋事罪中情节严重?

1、若是存在以下情形,则会被认定为寻衅滋事罪中情节严重:

(1)强拿硬要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以上,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以上的;

(2)多次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的财物,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4)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5)严重影响他人的工作、生活、生产、经营的;

(6)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会被认定为情节恶劣:

(1)多次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2)持凶器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的;

(3)追逐、拦截、辱骂、恐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4)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5)严重影响他人的工作、生活、生产、经营的;

(6)其他情节恶劣的情形。

不管是第几次实施寻衅滋事行为,若是实施了寻衅滋事行为导致的后果严重,那么就有可能会被法院认定为犯了寻衅滋事罪。而对于罪名成立的情形,犯罪分子若是不想被处罚,可以在法院审理寻衅滋事案件期间,提交相关证明自己不应当被处罚的证据


网站地图
延伸阅读:

更多#刑事犯罪辩护相关

加载更多
更多

刑事犯罪辩护最新文章

遇到刑事犯罪辩护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