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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拆迁土地怎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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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1 · 1313人看过

张瑞建律师提示您:

补偿不合理,提高征地拆迁补偿,请拨全国征地拆迁法律咨询热线 4006161690

导读:法律规定拆迁土地不需要赔偿。就是应该根据土地前三年平均产值的倍数来进行补偿。基于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的或者是征收农村基本经济组织土地的,是需要对此采取一定的补偿的措施。
法律规定拆迁土地怎么赔偿?

一、法律规定拆迁土地怎么赔偿?

1、法律规定拆迁土地不需要赔偿。就是应该根据土地前三年平均产值的倍数来进行补偿。房屋拆迁的补偿款、安置补偿费、土地上附着的青苗费、拆迁造成的损失补偿以及奖励。每个地方的具体征地补偿政策会根据具体的经济情况和其他因素来决定。拆迁土地的补偿标准都是由市、县级政府征收主管部门通过一系列程序来确定的。

2、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条

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二、土地使用性质有哪几种

1、国有入地,另一种是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有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入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划拨、出让、出租、入股等,有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出资、抵押继承

2、农民集体土地,集体土地使用权则是指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入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可分为农用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农用地使用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土地使用权。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对于房屋进行拆迁或者是对土地进行征收,都是需要采取一定的补偿的措施,而补偿的基本原则就是公平合理的原则,同时按照我们国家法律当中的规定,可以采取货币补偿的方式,也可以采取产权置换的补偿,这是可以协商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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