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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能否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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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6 · 3230人看过
导读:是可以撤销的。如果债务人为了逃避责任而选择擅自恶意转让或者是转移财产的有证据证明的,并且确实对债权人造成一定的损失损害的,是可以向法院提出撤销债务人的行为的申请的。
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能否撤销?

一、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能否撤销?

债务人恶意转让财产,逃避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二、哪些行为属于恶意转移财产的范围?

(一)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交易财产、放弃到期债权、无偿为他人提供担保等,致使人民法院无法执行的;

(二)隐藏、转移、毁损或者未经人民法院允许处分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的;

(三)违反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令进行消费的;

(四)有履行能力而拒不按照人民法院执行通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

(五)有义务协助执行的个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的。

这其中,“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造成人民法院无法执行的”,即属于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

三、针对恶意转移财产的当事人会进行哪些处罚?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债务人如果出现了恶意转移财产行为的,意味着有故意逃避责任的行为出现,也是一种性质非常恶劣的行为,对于债权人的财产安全将造成非常负面的影响和威胁,因此债权人是可以选择向法院要求撤销债务人的行为的,法院会依法受理案件并给出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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