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征收离婚后是否有补偿?
有补偿,但拆迁补偿是支付给房屋产权人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二、夫妻离婚房屋拆迁补偿金分割纠纷怎么确定管辖法院?
房屋拆迁补偿金分割纠的管辖法院是被告人所在地的民事法院,被告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三、夫妻离婚房屋拆迁补偿金分割纠纷的举证责任是怎样的?
1、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2、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3、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四、夫妻离婚房屋拆迁补偿金分割纠纷可以公开审理吗?
可以,民事诉讼不能公开审理的情形包括:
1、有关国家秘密的案件。
2、有关个人隐私的案件。
3、对当事人提出申请的确属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法庭可以决定不公开审理。
综上所诉,虽然房屋征收离婚后有补偿,但正常情况下前妻或者前夫没有权利分割房屋拆迁补偿款,除非离婚时还没有处理好房产分割问题,若房产是夫妻共有财产,双方都能分割房屋拆迁补偿款,不过,拆迁补偿金标准跟被征收人是否离婚没有任何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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