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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款怎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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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2 · 2742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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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夫妻离婚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款分割标准可以自行协商,若征地补偿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向法院起诉以后,法院的判决标准是不能一概而论的,但法院会按照《民法典》的规定,以照顾子女、照顾无过错方等相关原则判决财产分割。
夫妻离婚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款怎么分

一、夫妻离婚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款怎么分?

夫妻之间可以自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将按照顾无过错方等原则判决。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夫妻离婚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款分割协议是否有效?

夫妻之间签订的财产分割协议满足以下条件就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三、不执行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款分割协议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吗?

不可以,民事主体之间签订的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力,征地补偿款分割纠纷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条件是:

1、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必须已经生效;

2、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具有可执行的内容;

3、申请执行人必须是法律文书规定的权利人或者权利承受人;

4、义务人没有按期履行义务;

5、属于执行法院管辖

四、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款分割纠纷可申请审判人员回避的情形有哪些?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翻译人员的;

(四)是本案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

(五)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持有本案非上市公司当事人的股份或者股权的;

(六)与本案当事人或者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理的。

对于准备离婚的夫妻来讲,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款的分割方式并不是固定统一的,除了征地补偿款,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其他合法收入一般都是共有财产。在分割夫妻共有财产期间,任何一方都不能隐藏、转移或者挥霍共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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