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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债务人以行为表示不履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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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19 · 2530人看过
导读: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如何认定债务人以行为表示不履约,构成不完全履行条件有哪些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如何认定债务人以行为表示不履约

一、如何认定债务人以行为表示不履约

1、债务人如果明确告知债权人或者债务到期后不清偿债务的,就可以认定为行为表示不履约。

2、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预期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二、构成不完全履行条件有哪些

1、须有履行行为不完全履行的基本条件就是债务人有履行债务的行为,如果没有履行行为,则可能构成履行不能,而不会构成不完全履行。

还需注意的是,债务人的履行行为,是指以履行债务为意思的行为;

与履行债务无关的行为造成债权人损害的,不属于加害给付,属于一般的侵权行为

2、须债务人的履行不完全合乎债的内容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应以满足债权人的利益为目的,同时债务人的履行行为也不能给债权人带来损害。

这是法律对债务人的最基本的要求。

而在不完全履行的场合,债务人违反了此义务,没有按照债务本旨履行债务。

债务人的履行不完全合乎债的内容,具体表现为:

履行的数量上不完全,标的物的品种、规格、型号不合乎规定或标的物有缺陷,加害给付,履行方法上的不完全以及违反附随义务的不完全履行。

3、须可归责于债务人可归责于债务人,是指债务人对其履行债务所造成的对于债权人的损害,未尽相当的注意。

在瑕疵给付中,无论债务人主观上具有故意或者过失,只要其交付的标的物有瑕疵,债务人即应负责;

在加害给付,因其系债务人的履行行为造成债权人的其他利益的损失,故应以债务人主观上具有故意或过失为要件。

但对于债务人的故意或过失,债权人不负举证责任,债务人须证明自己主观上没有过错时,才能免于负责。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债务人如果明确告知债权人或者债务到期后不清偿债务的,就可以认定发行为表示不履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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