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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时拆迁楼归属纠纷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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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5 · 1629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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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夫妻离婚时拆迁楼归属纠纷可以通过协商或起诉的方式处理,拆迁楼归属是很好确定的,关键取决于被拆迁的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如果是夫妻共有财产,双方都有权利分割拆迁安置房。
夫妻离婚时拆迁楼归属纠纷怎么办

一、夫妻离婚拆迁楼归属纠纷怎么办?

拆迁楼归属纠纷可以自行协商或者向法院起诉。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夫妻离婚时拆迁楼归属纠纷法院怎么判决?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三、夫妻离婚时拆迁楼归属纠纷证人出庭作证的情形有哪些?

1、申请证人出庭作证;

2、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3、查明到庭证人身份;

4、法庭向证人交代权利义务;

5、证人保证如实作证;

6、证人陈述作证;

7、交叉询问质证;

8、法庭补充询问;

9、证人退庭。

四、夫妻离婚时拆迁楼归属纠纷证人作证的要求有哪些?

1、证人应当客观陈述其亲身感知的事实,作证时不得使用猜测、推断或者评论性语言。

2、证人作证前不得旁听法庭审理,作证时不得以宣读事先准备的书面材料的方式陈述证言。

3、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作证,申请以书面证言、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等方式作证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申请书中应当载明不能出庭的具体原因。

4、证人经人民法院准许,以书面证言方式作证的,应当签署保证书;以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方式作证的,应当签署保证书并宣读保证书的内容。

虽然夫妻离婚时拆迁楼归属纠纷可以协商或起诉处理,但是,要求分割拆迁安置房也是有严格条件限制的。而且房产及其他不动产的分割比较复杂,如拆迁安置房还没有办理好房产证,这种情况下只能先确定了分割方案,等房产证下来以后还需要专门办理过户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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