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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房屋他项权中是否包含居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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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2 · 1338人看过
导读: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民法典中房屋他项权中是否包含居住权,房屋他项权的内容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民法典中房屋他项权中是否包含居住权

一、民法典中房屋他项权中是否包含居住权

民法典规定,他项权是指房屋所有权、使用权以外的其他权利,而房屋居住权不属于所有权,所以房屋他项权包括居住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的定义】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第三百六十七条【居住权合同】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的设立】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二、房屋他项权的内容

1、租赁权顾名思义,租赁权就是指房屋的所有人作为出租人将其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的权利,出租人可从承租人那里获得租金。

承租人取得房屋使用权后,未经出租人同意不得随便处置所承租的房屋,除非租赁合同另有规定,否则就是违法行为。

2、典当权房地产典当是房地产权利特有的一种流通方式,它是指房地产权利人出典人在一定期限内,将其所有的房地产,以一定典价将权利过渡给他人承典人的行为。

房地产设典的权利为房屋所有权。

设典时,承典人可以占有、使用房屋;

也可以行为上不占有、使用该房屋,但有权将出典的房屋出租或将房屋典权转让。

设典时,一般应明确典期,出典人应在典期届满时交还典价和相应利息从约定而赎回出典的房屋,也可以双方约定,由承典人补足典房的差额而实际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3、房地产权初始登记房地产权初始登记指对未经登记机关确认其房地产权利,领取房地产权利证书的土地使用权及建筑物、附着物的所有权进行的登记。

4、房地产赠与房地产赠与是指当事人一方将自己拥有的房地产无偿地转让给他人的法律行为。

通过以上分析,依据《民法典》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

而房屋居住权是属于房屋所有权以外的其他权利,所以他项权包括居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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