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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的合作开发合同的技术成果归属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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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2 · 2531人看过
导读: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民法典的合作开发合同的技术成果归属有哪些,委托开发合同的技术成果归属如何确定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民法典的合作开发合同的技术成果归属有哪些

一、民法典的合作开发合同的技术成果归属有哪些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合作开发的技术成果,专利申请权是归各当事人共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六十条合作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合作开发的当事人共有;

当事人一方转让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其他各方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合作开发的当事人一方声明放弃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可以由另一方单独申请或者由其他各方共同申请。申请人取得专利权的,放弃专利申请权的一方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合作开发的当事人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不得申请专利。

二、委托开发合同的技术成果归属如何确定

1、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研究开发人。

研究开发人取得专利权的,委托人可以依法实施该专利。

2、研究开发人转让专利申请权的,委托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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