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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名下没有任何财产如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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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1 · 3715人看过
导读: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民法典中名下没有任何财产如何执行,法院强制执行的手段有哪些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民法典中名下没有任何财产如何执行

一、民法典中名下没有任何财产如何执行

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生效判决,法院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进行强制执行。但是如果没有违反妨碍法院强制执行的行为,只是没钱没有财产可供执行,可以由法院暂时中止执行,待有履行能力后或随时恢复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裁定中止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但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等案件,可以不中止执行。

二、法院强制执行的手段有哪些

法院强制执行是法院根据法律判决结果对被告人采取的强制行为。

被申请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1、查封是一种临时性措施,是指人民法院对被申请执行人的有关财产贴上封条,就地封存,不准任何人转移和处理的执行措施。

2、拍卖是人民法院以公开的形式、竞争的方式,按最高的价格当场成交,出售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3、变卖是指强制出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以所得价款清偿债务的措施。

人民法院在执行中需要变卖被申请执行人财产的,可以交由有关单位变卖,也可以由人民法院直接变卖。

由人民法院直接变卖的,变卖前,应就价格问题征求物价等有关部门的意见,变卖的价格应当合理。

4、人民法院扣留、提取的存款和收入,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财产所得的金钱,应及时交付申请执行人,并结束执行程序。

按照规定在民法典中如果名下没有任何财产可以执行的情况下可以中止执行,等有履行能力的时候还是要依法执行的,不可以违背法律的规定,希望大家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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