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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约定房子的永久居住权是否可以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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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29 · 5864人看过
导读: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民法典中约定房子的永久居住权是否可以买卖,关于居住权是什么相关的法律规定。
民法典中约定房子的永久居住权是否可以买卖

一、民法典中约定房子的永久居住权是否可以买卖

房屋永久居住权不可以买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的转让、继承和设立居住权的住宅出租】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三百七十条【居住权的消灭】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第三百七十一条【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参照适用】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参照适用本章的有关规定。

二、关于居住权是什么

在我国户口并不等于居住权,户口仅指一人的户籍归属地。

与是否有居住权没有必然联系。

而且是否落在该户,也是由于户口上的人本身自然生成或经申请同意加入的,因此是否有居住权这一点本身是没联系。

居住权是用益物权的一种,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

1、依合同而取得居住权。

如承租人依租赁合同而取得对出租的房屋的居住权。

2、直接依法律的规定取得居住权。

如未成年子女对其父母的房屋享有居住权。

3、依遗嘱等法律行为取得居住权。

房屋所有权人可通过设立遗嘱的方式为他人设定居住权。

4、因取得时效的经过取得居住权。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房屋永久居住权是不可以进行买卖的。

居住权不得转让和继承。

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进行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居住权期限届满或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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