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金融诈骗辩护 > 债务人欠债不还是诈骗罪吗

债务人欠债不还是诈骗罪吗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9 · 1347人看过
导读:欠债不还当然不属于诈骗罪,如果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债务人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借钱的,欠债不还就只能按照一般的民事案件处理,债权人多次自行催收无效的,可以准备好起诉书等材料到债务人所在地的民事法院起诉。
债务人欠债不还是诈骗罪吗

一、债务人欠债不还诈骗罪吗?

欠债不还不是诈骗罪,欠债不还属于民事纠纷,自行协商无效的可以按照以下流程起诉: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二、欠债不还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条件有哪些?

1、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可能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

2、由利害关系人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利害关系人,即与被申请人发生争议,或者认为权利受到被申请人侵犯的人。

3、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申请人如不提供担保,人民法院驳回申请人在起诉前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

三、欠债不还法庭调查流程有哪些?

(一)当事人陈述;

(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三)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

(四)宣读鉴定意见;

(五)宣读勘验笔录。

四、欠债不还法院可以延期开庭的情形有哪些?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五、欠债不还法庭质证流程有哪些?

(一)原告出示证据,被告、第三人与原告进行质证;

(二)被告出示证据,原告、第三人与被告进行质证;

(三)第三人出示证据,原告、被告与第三人进行质证。

绝大多数的情况下欠债不还不是诈骗罪,对于欠债不还的行为按照诈骗罪处理的前提条件是,当事人编造了虚假的借款理由,在借钱时就没有想过还钱。如果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跟他人借钱,诈骗的数额在3000到1万元以上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网站地图
延伸阅读:

更多#金融诈骗辩护相关

加载更多
更多

金融诈骗辩护最新文章

遇到金融诈骗辩护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