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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回迁户如何办理回迁房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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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1 · 1923人看过
导读: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民法典中回迁户如何办理回迁房房产证,安置房怎么确定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民法典中回迁户如何办理回迁房房产证

一、民法典中回迁户如何办理回迁房房产证

回迁房取得回迁房后,可以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房产证,办理房产证时,提交产权证明、身份证明、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土地权属来源材料;

(二)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

(三)房屋已经竣工的材料;

(四)房地产调查或者测绘报告;

(五)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六)其他必要材料。

二、安置房怎么确定

产权人以房本登记或在拆迁协议约定的所有权人为准。

拆迁安置房是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对被拆迁户进行的安置补偿,故凡是通过正规拆迁程序,由取得拆迁许可证的开发商开发建造的安置房屋,被安置人将来都能取得房屋的产权证并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只是相对要经过更长的时间才能取得房产证

安置房的所有权一般归属当地或区域房管部门所有。

房产证是需要通过房管部门来办理的,需要按照现行的房屋平均售价的一定比例缴纳费用,然后办理产权证。

安置房如果进行了产权登记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是可以上市交易的,房屋权属证书(房产证)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合法权利并对房屋行占有、使用受益和处分的唯一合法凭证。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安置人取得安置房后,要办理产权登记的,申请安置房产权登记时,提交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土地权属来源材料;

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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