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务关系不用上社保吗
签的劳务合同,公司是不需要给员工交社保的。
1、劳务合同一般是临时的,类似承揽性质的,才是劳务合同,签订的劳务合同,双方就不属于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是可以不给员工缴纳社保的。
2、如果双方之间是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则必须给劳动者购买社保,否则,用人单位的行为就属于违法的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社保部门进行投诉,举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别
1、合同性质不同。
雇佣合同是受雇人为雇佣人提供服务的合同;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确定劳动关系的劳动用工合同。
2、合同目的不同。
雇佣合同以提供劳务为目的,是以雇佣人对受雇佣人的劳动行为的支配为合同标的,而劳动合同则是以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成员为目的。
3、受国家干预的程度不同。
雇佣合同更多的体现是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是当事人平等协商一致的结果,国家干预的程度较小;
而劳动合同除了体现当事人意思自治外,更多的内容体现了国家干预,劳动法对合同的订立程序、用人单位的义务、工作条件、劳动保护、最低工资、合同的解除等都作了特别规定,体现了国家对劳动者的特别保护。
4、主体及其关系不同。
劳动合同中一方为劳动者,另一方为用人单位。
其适用范围只限于单位用工方面,劳动者在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成员后,遵守其内部的规章制度,必须承担一定的工种或职务工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是领导和被领导的从属关系。
而劳务合同则不具备上述特征。
5、法律调整不同。
劳动合同由劳动法调整;
雇佣合同应属于民法调整。
虽然合同法没有对其做出明确规定,但司法实践中适用民法来调整。
6、合同争议的处理程序不同。
劳动合同发生争议时,必须经仲裁前置程序后,司法机关才能介入,争议应适用劳动法的规定处理,仲裁机构或法院可以裁判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同样,合同解除应遵循一定的法定程序。
而雇佣合同发生争议时,法院可直接受理,适用民法的规定处理;
解除没有什么特别程序,双方均可随时解除雇佣关系。
我们可以了解到按照规定对于签的劳务合同,公司是不需要给员工交社保的。
对于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之间是有一定的区别的,两者的性质目的等方面都是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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