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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电梯是承揽合同吗,承揽合同法律特征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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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2 · 2204人看过
导读: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买卖电梯是承揽合同吗,承揽合同法律特征是什么相关的法律规定。
买卖电梯是承揽合同吗,承揽合同法律特征是什么

一、买卖电梯是承揽合同

买卖电梯签订的合同不是承揽合同,而是买卖合同。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定义】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定义和承揽主要类型】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二、承揽合同法律特征是什么

承揽合同是诺成、有偿、双务、非要式合同,具有以下特征:

1、承揽合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为标的。

在承揽合同中,承揽人必须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但定作人的目的不是工作过程,而是工作成果,这是与单纯的提供劳务的合同的不同之处。

按照承揽合同所要完成的工作成果可以是体力劳动成果,也可以是脑力劳动成果;

既可以是物,也可以是其他财产。

2、承揽合同的标的物具有特定性。

承揽合同是为了满足定作人的特殊要求而订立的,因而定作人对工作质量、数量、规格、形状等的要求使承揽标的物特定化,使它同市场上的物品有所区别,以满足定作人的特殊需要。

3、承揽人工作具有独立性。

承揽人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劳力等完成工作任务,不受定作人的指挥管理,独立承担完成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期限等责任,在交付工作成果之前,对标的物意外灭失或工作条件意外恶化风险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

故承揽人对完成工作有独立性,这种独立性受到限制时,其承受意外风险的责任亦可相应减免。

4、承揽合同具有一定人身性质。

承揽人一般必须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劳力等完成工作并对工作成果的完成承担风险。

承揽人不得擅自将承揽的工作交给第三人完成,且对完成工作过程中遭受的意外风险负责。

但是如果经过定做人的同意,承揽人可以将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但注意的是工程成果承揽人还是要负责的人。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买卖电梯签订的合同是买卖合同,不是承揽合同。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两签订的依据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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