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诉讼再审可以有陪审员吗
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审理的,实行人民陪审员陪审的制度。所以法院对案件再审的,要有审理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人民法院审判案件,依照本法实行人民陪审员陪审的制度。第一百八十三条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三人或者七人组成合议庭进行,但是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速裁程序的案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至七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三人或者七人组成合议庭进行。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至七人组成合议庭进行。人民法院审判上诉和抗诉案件,由审判员三人或者五人组成合议庭进行。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应当是单数。
二、陪审员的产生条件是什么
作为审理案件的陪审,辅助法庭工作。
在我国,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年满二十三周岁;
(三)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四)身体健康。
担任人民陪审员,一般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被开除公职的,不得担任陪审员。
人民陪审员在办案过程中和审判员享受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是一致的。
但是人民陪审员不需要通过司法考试,任命也要经过地方人大常务会议通过,学历要求大专以上,参加审判活动期间工资由人民法院拿。
人民陪审员有的也参加案件的执行工作,人民陪审员有时也单独调解简易案件。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审判案件,依照本法实行人民陪审员陪审的制度。
人民陪审员一般是三人。
所以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进行再审的,应该有陪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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