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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外生子是否构成重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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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5 · 2318人看过
导读: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婚外生子是否构成重婚罪,婚外生子后离婚时财产如何分割?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婚外生子是否构成重婚罪?

一、婚外生子是否构成重婚罪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重婚罪指的是有配偶的情况下又和他人结婚或者在明知他人有配偶的前提下又与对方结婚的行为,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重婚罪的行为模式主要包括三种:

1.与配偶登记结婚后又与他人登记结婚的。

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未进行结婚登记但以夫妻名义同居

3.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其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

重婚罪的认定中比较可能出现问题的是在如何认定“与他人未进行结婚登记但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在这个限制之下,一般的婚外情是不满足条件的,这也是因为刑法在重婚罪当中保护的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同时由于刑法本身的严厉性所以要将行为模式做严格的限制。

针对涉嫌重婚罪的,由被害人自己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向人民法院直接提起刑事自诉,如果需要离婚诉讼的需要在之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二、婚外生子后离婚时财产如何分割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因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和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而离婚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主要是需要遵循几个原则:

男女平等原则、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有利生活原则、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给予补偿原则和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因此,发生婚外生子后无过错的一方可以主张对方存在过错从而减少对方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当中的份额,还可以向对方主张损害赔偿。

如果是无过错方作为离婚诉讼中的原告,损害赔偿请求须在离婚诉讼中同时提出;

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如果无过错方不同意离婚也未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单独提起诉讼。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如果您还需要其他方面疑问的话,可以咨询本站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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