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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广告罪情节严重规定,虚假广告罪的构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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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19 · 1449人看过
导读: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虚假广告罪情节严重规定,虚假广告罪的构成要件的问题带来帮助。
虚假广告罪情节严重规定,虚假广告罪的构成要件

一、虚假广告罪情节严重规定

1、主要是指多次实施虚假广告行为的;

2、为多人实施虚假广告行为的;

3、虚假广告,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

致使多人受骗上当的;

4、造成恶劣影响的;

5、相信广告宣传的内容而接受所宣传的商品、服务,致使生产、经营、生活等造成严重损失或受阻的;

6、导致人身身亡的严重后果的;

二、虚假广告罪的构成要件

(一)虚假广告罪的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广告经营的管理制度。

犯罪对象是广告。

自从人类社会出现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后就存在广告,广告的种类很多。

本罪所指的广告特指商品经济广告。

即广告主体借用传导媒体向公众传递商品和劳务信息,引起消费者注意,并试图说服其购买或使用的公开宣传活动。

广告经营管理是国家的一项重要经济管理活动。

依照有关规定,任何广告经营者必须经过专门的注册审批登记。

传播广告必须经过一定审查,符合规定要求,禁止制作、传播虚假广告。

本罪侵犯的正是上述管理制度。

(二)虚假广告罪的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广告管理法规,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

包括对商品的性质、产地、用途、质量、价格、生产者、生产日期、有效期、售后服务,以及对服务的内容、形式、质量、价格等做不真实的、带有欺诈内容的宣传。

虚假广告的欺诈手段包括:

利用虚假的证明、证件行骗;

挂靠知名企业及有关单位行骗;

利用具有一定权威的报刊、广播、电视等传播媒体行骗;

利用社会知名人士行骗,等等。

(三)虚假广告罪的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只能由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构成。

所谓广告主,是指为推销商品或提供服务,自行或委托他人设计、制作、发布广告的经济组织或个人。

所谓广告经营者,是指受委托提供广告设计、制作、代理服务的经济组织或者个人。

所谓广告发布者,是指为广告主或者广告主委托的广告经营者发布广告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四)虚假广告罪的主观要件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明知是不真实的广告而故意作虚假宣传。

过失不构成本罪。

行为人一般都具有营利目的,但其他目的动机不影响本罪成立。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您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话,可以查看本站其他内容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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