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逮捕书要跟本人签名吗,批准逮捕的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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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8 · 1861人看过
导读: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逮捕书要跟本人签名吗,批准逮捕的条件是什么?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逮捕书要跟本人签名吗,批准逮捕的条件是什么?

一、逮捕书要跟本人签名吗

1、逮捕书上一般需要有被逮捕者的签名、或者指印。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琮》第一百三十九条执行逮捕时,必须出示逮捕证,并责令被逮捕人在逮捕证上签名、捺指印,拒绝签名、捺指印的,侦查人员应当注明。

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

执行逮捕的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2、对被逮捕的人,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

发现不应当逮捕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释放通知书,送看守所和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看守所凭释放通知书立即释放被逮捕人,并发给释放证明书。

3、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

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

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4、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

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二、批准逮捕的条件是什么

1、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1)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2)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3)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4)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5)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2、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逮捕请求被检察院批准后,公安机关可以带着逮捕证,执行逮捕。

被逮捕者一般会被责令在逮捕证上签名、捺指印。

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

公安机关若是发现公民不应被逮捕,则需要在获得批准后,制作释放通知书。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您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此外,我们还整理了一些其他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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