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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侦查阶段律师可以会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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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4 · 2670人看过
导读:在侦查阶段可以见律师。受委托的律师可以在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首次讯问后,或者自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时,侦查机关可以根据案情和案件需要,派员到场。
在侦查阶段律师可以会见吗?

  一、在侦查阶段律师可以会见吗?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受委托的律师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

  依据刑事诉讼的现有规定,可见律师在侦查阶段虽然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但要受制于侦查机关的批准。侦查机关是否批准,何时批准,批准会见的时间,会见的次数,会见的内容,均取决于侦查机关。律师完全处于被动局面。由于侦查工作具有时限性,封闭性,保密性等特点,侦查机关一般情况下,并不希望律师及早接触犯罪嫌疑人,安排律师会见,往往在案件突破之后。

  因此,在相当范围的地区,律师提出会见犯罪嫌疑人的要求能够得到及时批准的属个别,不能及时批准会见的为普遍;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不受时间限制的属个别,限制时间的为普遍;同意律师在侦查阶段会见两次以上属个别,只允许律师会见一次的为普遍。由于律师不能完全自主地会见犯罪嫌疑人,律师在侦查阶段的工作往往成为摆设,不能充分发挥维护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的作用。

  侦查阶段的会见难是律师界的普遍呐喊,也是一些律师在案件的侦查阶段不愿意承接当事人委托的主要因素。针对这一状态,修订后的律师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受委托的律师凭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这一规定赋予了律师在侦查阶段会见犯罪嫌疑人的主动权。律师在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之日,即可会见,不需侦查机关批准,不受会见时间、次数的限制。律师在侦查阶段履行职责受制于侦查机关的局面将会得到根本扭转。

  二、律师行为规范

  根据《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律师执业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律师执业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律师执业应当接受国家、社会和当事人的监督。

  另外,律师必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否则不能获得律师执业证。

  三、律师业务范围

  中国《律师法》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了律师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内容和范围:

  (一)担任法律顾问;

  (二)担任诉讼代理人;

  (三)担任刑事辩护人;

  (四)担任非诉讼代理,参与调解和仲裁;

  (五)解答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等,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

在刑事案件的侦查阶段,律师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不仅在侦查阶段,还可以在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根据案件的需要,律师都可以安排与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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