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一审完能监外执行吗
没有法定的理由是不能的。
《刑事诉讼法》第254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4、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二、监外执行怎么进行申请
1、申请监外执行的程序:
由监狱提出书面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机关批准。
2、在看守所、拘役.所服刑的罪犯需要暂予监外执行的,应由看守所或拘役.所提出书面意见,报主管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审查决定。
3、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应当将批准的决定抄送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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