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犯罪辩护 > 强拿硬要与敲诈勒索罪的区别体现在哪?

强拿硬要与敲诈勒索罪的区别体现在哪?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4 · 2262人看过
导读: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强拿硬要与敲诈勒索罪的区别体现在哪,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有什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强拿硬要与敲诈勒索罪的区别体现在哪?

一、强拿硬要与敲诈勒索罪的区别体现在哪

(一)从行为人主观目的上:

敲诈勒索罪,一般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加以威胁,迫使其限期交付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而强拿硬要的目的与动机较为复杂,有的是以惹事生非来获得精神刺激,有的是用寻衅滋事开心取乐,有的是为了证明自己的“能力”和“胆量”。

(二)从行为侵犯的对象上:

敲诈勒索罪的行为人一般指向明确的被害对象,往往通过对被害人实行精神强制,使其在心理上造成恐惧,迫不得以给付钱财,手段主要有以对被害人或亲属实施暴力相威胁;

以毁坏被害人的人格、声誉、财物相威胁;

以揭发、张扬被害人的隐私或弱点等等。

而强拿硬要不同于敲诈勒索罪,其行为人一般有着明确的犯罪目的,因此,侵害对象的确定性成为区分两罪的重要标志之一。

二、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有什么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各体是复杂客体,不仅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还危及他人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权益。

这是本罪与盗窃罪诈骗罪不同的显著特点之一。

本罪侵犯的对象为公私财物。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威胁、要挟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必须具有非法强索他人财物的目的。

如果行为人不具有这种目的,或者索取财物的目的并不违法,如债权人为讨还久欠不还的债务而使用带有一定威胁成份的语言,催促债务人加快偿还等,则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这两种犯罪行为的动机不同,敲诈勒索罪侵犯的客体具有复杂性,不仅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还可以是他人的人身权利,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胁迫的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犯罪主体属于一般主体,要具备相应的责刑事责任能力,达到刑事责任年龄。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您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话,可以查看本站其他内容了解。

网站地图

更多#刑事犯罪辩护相关

加载更多
更多

刑事犯罪辩护最新文章

遇到刑事犯罪辩护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