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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誉权商业诋毁的区别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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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9 · 2469人看过
导读:商业诋毁与一般的名誉权侵犯行为的区别主要体现在民事责任调整法律不同、侵害主体不同、侵害对象不同以及最终的赔偿损失的计算标准不同。商业诋毁的行为比较严重,可能会涉及到刑事责任。
名誉权商业诋毁的区别有什么?

一、名誉权商业诋毁的区别有什么?

1、民事责任调整法律不同

商业诋毁是由反不正当竞争法所规定、调整;名誉权是由民法通则所规定,受民法通则和侵权责任法所调整。

2、侵害主体不同

商业诋毁:商业诋毁侵权主体须为经营者,且与被侵害方在商业活动中具有竞争关系;名誉权侵权:一般侵权主体,无身份限制。

3、侵害对象不同

商业诋毁:侵害的对象是商业活动中的竞争对手;名誉权侵权:无限定,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4、赔偿损失的计算标准不同

商业诋毁:实际损失或所获得利益确定,包括合理开支;名誉权侵权:赔偿侵权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可以按照确因侵权而造成客户退货、解除合同等损失程度来适当确定;公民并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要求的,人民法院可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给受害人造成精神损害的后果等情况酌定。

二、商业诋毁行为表现有哪些?

现实生活中商业诋毁行为的表现是多种多样的,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

1、利用散发公开信、召开新闻发布会、刊登对比性广告、声明性广告等形式,制造、散布贬损竞争对手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虚假事实。

2、在对外经营过程中,向业务客户及消费者散布虚假事实,以贬低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诋毁其商品或服务的质量声誉。

3、利用商品的说明书,吹嘘本产品质量上乘,贬低同业竞争对手生产销售的同类产品。

4、唆使他人在公众中造谣并传播、散布竞争对手所售的商品质量有问题,使公众对该商品失去信赖,以便自己的同类产品取而代之。

5、组织人员,以顾客或者消费者的名义,向有关经济监督管理部门作关于竞争对手。

名誉侵权和商业诋毁的区别是有很大的不同的,二者触犯的法律,侵犯的手段,方式以及造成的法律后果和侵犯的对象都是不同的,一般商业诋毁构成行政责任乃至刑事责任。而只是一般的侵权行为,只是涉及行政责任,处以相应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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