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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未婚先孕社会抚养费政策有什么?

时间:2024-02-26 05:34:09 浏览:1745次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未婚先孕生子之后,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缴费标准是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到9倍,如果自己的经济困难,无法按时缴纳社会抚养费,可以想生活地的生育行政部门申请,延期缴纳。
宁波未婚先孕社会抚养费政策有什么?

一、宁波未婚先孕社会抚养费政策有什么?

(一)婚外生子的双方,都要缴纳社会抚养费。双方将分别被处以最低的社会抚养费为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最高社会抚养费为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9倍。

(二)未婚生子双方各缴社会抚养费三千尽管未婚生子发生在少数年轻人中,但也属于违法生育,同样要缴纳社会抚养费。根据规定,未婚生子的男女双方,每人缴纳社会抚养费三千,而不按照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

(三)超生一个社会抚养费翻倍征收根据超生的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城镇居民按照所在区县(自治县)城镇居民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二至六倍缴纳(实际收入超过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按照其实际收入的二至六倍征收)。

(四)社会抚养费缴纳拒不缴纳可强制执行缴纳社会抚养费有困难的,可申请分期付款。《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决定,自送达当事人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

当事人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确有实际困难的,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作出征收决定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提出分期缴纳的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当事人的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分期缴纳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二、怎样计算子女抚养费?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

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上一项确定。

一般参照《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

3、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

对于社会抚养费需要从几个方面来了解,不同的情况下,交纳的费用是不一样的,计算未成年人子女的抚养费时,要考虑以下几个问题,首先是子女的实际需求,其次是父母的经济能力,最后就是子女生活地的生活水平。如果父母有固定的收入,按照每个月的20~30%,支付抚养费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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