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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的证明所有权资料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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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3 · 3213人看过
导读:专利权人的身份相关信息,还有具体的专利权证书,就可以证明这个专利权在规定时间之内的具体归属。以及专利登记时会给当事人发放一个副本,包括授权时会进行公告的相关文本,以及当时为了专利交费的收据都可以进行证明。
专利权的证明所有权资料有哪些?

一、专利权的证明所有权资料有哪些

1、原告主体资格证明:自然人的为身份证,企事业单位的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等。

2、专利权证书,证明专利权授权时的权属状况。

3、专利登记薄副本,专利登记薄副本在一定意义上讲是比专利证书更为重要的证据,其不仅载明了专利证书记载的是专利授权时的权属状况,而且记载了专利在授权之后权属状况的变动情况,如专利权转让,专利被宣告无效等,这些内容在专利证书上是反映不出的,但却会在专利登记薄副本上反映出来,因此专利登记薄副本比专利证书更好真实地反映专利的权属状况。

4、专利授权公告文本:发明或实用新型的公告内容为权利要求书、说明书、摘要及摘要附图;外观设计公告的内容则是授权的图片或照片及简要说明。

5、专利年费收据:证明专利持续有效。当然这一证据在提供了上述的专利登记薄副本的情况下,是可以不提供的。因为在专利登记薄副本的最底行会注明“该专利年费已缴纳至某年某月某日”。

司法实务中专利权人提供专利年费收据的证明目的在于说明专利已缴纳年费,专利持续有效。但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专利的缴费实务中,即使专利已被宣告无效,或因没缴纳年费而导致专利权终止后,缴纳专利费也是可以进行的,从而取得专利年费收据。因此仅仅通过专利年费收据证明专利持续有效是不充分的。

6、专利权评价报告:专利侵权纠纷涉及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的,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要求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出具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对相关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进行检索、分析和评价后作出的专利权评价报告,作为审理、处理专利侵权纠纷的证据。

二、侵犯专利权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1、根据专利法及其有关法律的规定,侵权行为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

2、对专利侵权行为,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有权责令侵权行为人停止侵权行为、责令改正、罚款等,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还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

其实想要证明拥有专利权是很方便的,因为当事人在去登记专利权的申请时,如果通过就会给当事人发放一系列和该专利有关的证书以及公告文本等等,而且当事人由于已经有了专利权,那么还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这个费用是会有收据的,这些都是可以证明当事人对该专利权享有所有权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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