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公司经营 > 经营管理 > 以分公司名义签订的合同有效吗?

以分公司名义签订的合同有效吗?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6 · 1925人看过
导读:以分公司名义签订的合同也是有效的,分公司签订合同只要盖章并且合同的内容是合法的,不损害他人的利益,可以认为合同是有效的,签订合同是公司开展的重大的不可或缺的环节。
以分公司名义签订的合同有效吗?

一、以分公司名义签订的合同有效吗?

可以的,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本公司设立分公司的目的,就是为了充分地、更方便地开展经营业务,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开展业务,当然也包括了签订合同这样重大、不可或缺的环节。分公司在签订合同时,只要加盖分公司的印章就可以了,没有必要每个合同都要到总公司加盖总公司的印章。对于与分公司开展业务的公司或个人来说,也没有必要必须要求分公司在合同上去加盖总公司的印章。只要审查总公司对分公司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其登记的营业执照,就能明白总公司授予了分公司哪些业务范围,分公司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所签订的合同就是有效的。

二、能否以分公司名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可以。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时劳动报酬不明确的解决,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签订合同如果是和分公司签订也是有效的,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也是有效的,建立劳动关系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开展业务,在签订合同时,只要加盖分公司的印章就可以。

网站地图
延伸阅读:

更多#经营管理相关

加载更多
更多

经营管理最新文章

遇到经营管理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