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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人就业证明是什么样的

时间:2024-03-02 12:05:16 浏览:2266次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监护人就业证明,只需要写明从什么时候开始工作啊,在什么单位进行工作,然后由单位进行加盖公章就可以了。监护人可以分为法定监护人和指定监护人,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一般就是父母。
监护人就业证明是什么样的

一、监护人就业证明是什么样的

写清楚从何时到何时开始到该单位工作即可。正常情况下是正在工作的单位,所以可以这样写:

证明

兹证明***,身份证号……,自*年*月*日起在本单位(单位正式名称)工作至今。(也可以直接写某人是本单位正式员工)

此证

单位名称并加盖章

时间

可以在后面附人事关系或工资关系等表的复印件,在相关人的地方划下划线,并加盖单位的章。

二、监护人的义务

有两项,一是监护,二是抚养

监护就是要对未成年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负责,不让他们的权益受到侵犯。二是帮助未成年人管理财产。三是帮助未成年人解决他们自己解决不了的事情。例如,有一个不满6岁的男孩,他的父母在一次车祸中双双身亡,由于他父母生前参加了人寿保险,出了事故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要求。像这么大的事情,小孩子是办不了的,所以,他的监护人——奶奶就帮助他找保险公司,经过交涉,这个孩子得到了应得到的赔偿。在这件事中,孩子的奶奶就履行了监护人的义务。

监护人的另一个义务是抚养。未成年人从一出生到长大成人,需要吃饭、穿衣。需要上学,生了病需要去医院……做这些事情需要花钱,这些钱应该由谁来出呢?理所当然地应该由父母或其他的监护人来承担。如果父母以各种理由不尽抚养义务,那就是违犯了法律,未成年子女有权要求父母给予支付,协商不成时,可以由人民法院来裁决。

民法典》第1188条规定:“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适当赔偿,但单位担任监护人的除外。”

第35条第1款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违背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第34规定: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

一般来说,对于未成年人或者是精神病人或者是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是被限制了民事行为能力的人,都是需要监护人的存在,而监护人可以分为法定监护人和指定监护人,一般是先由法定监护人来担任监护人,然后才是指定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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