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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登记登记管理规定是需要严格执行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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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0 · 2136人看过
导读:是需要严格执行的。我国相关的法律中对于公司成立时的注册资本是有着非常明确的规定和约束的,公司的法人必须要严格的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去执行相关的规定制度,否则将会对于公司的成立产生影响。
注册资本登记登记管理规定是需要严格执行的吗?

一、注册资本登记登记管理规定是需要严格执行的吗?

是需要严格执行的。注册资本金是国家授予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法人自由财产的数额体现,是企业实有资产的总和。注册资金随时由资金的增减而增减,即当企业实有资金比注册资金增加或减少20%以上时,要进行变更登记。注册资本与注册资金的概念有很大差异的。

二、注册资本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1、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百万元。法律、行政法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全体股东或者发起人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3、股东或者发起人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或者所认购的股份。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公司设立登记时,股东或者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应当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公司成立后,股东或者发起人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时间缴纳出资,属于非货币财产的,应当在依法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后,申请办理公司实收资本的变更登记。

注册资本登记登记管理规定是需要公司的法人和出资的股东严格的去遵守并执行的,一般来说公司想要合理合法的成立和经营,严格的按照法律的规定去出资和缴纳注册资本是十分必要的行为,并且在经营的过程中是可以进行增资的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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