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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病死亡工地补偿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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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5 · 2472人看过
导读:急病死亡工地补偿多少,应当是根据实际情况来做出不同的判断的,比如说这其中就包括有丧补助费用的,标准是按照三个月的本人工资来进行计算的,还有就是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救助金的标准是按照6个月的工资来进行计算。
急病死亡工地补偿多少?

一、急病死亡工地补偿多少?

急病死亡工地补偿多少,应当是根据实际情况来做出不同的判断的:

1、丧葬补助费的标准:3个月工资(月工资按当地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计,下同);

2、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标准:6个月工资;

3、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在职职工6个月工资;离退休人员3个月工资。

已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离退休人员死亡,由当地社会保险机构按养老保险有关规定发放待遇;在职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除有规定纳入社会保险支付的地方外,由企业按上述标准发给死亡抚恤待遇。

二、患病后医疗期是怎么规定的?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三、哪些情况可以认定为工伤?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如果在工作场合比如说在工地工作的时候突发疾病导致死亡的情况之下,首先是需要立即的告知用人单位,然后由用人单位申请工伤的认定,能够成功的认定工伤的情况之下,相关的赔偿的费用就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来进行赔付,当然了,如果说不能够认定为工伤的话,也是有相关的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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