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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婚姻案同居关系处理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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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4 · 2336人看过
导读:我国不承认事实婚姻。同居就是男女双方没有领取结婚证但是又以男女朋友的名义生活在一起,如果双方不想走进婚姻,那么可以直接解除关系,但如果双方想要领取结婚证,必须要满足我国婚姻登记的条件,然后直接到民政部门去领取结婚证就行了。
事实婚姻案同居关系处理是怎样的?

一、事实婚姻同居关系处理是怎样的?

首先我国是不承认事实婚姻的,如果是同居的关系双方自行分手就可以处理。

1、双方无配偶者同居,如果双方在同居一段时间后,不能成立夫妻关系,一方又担心对方纠缠,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同居关系双方都是未婚的男女,他们在一起共同生活,是其对自己生活状态的一种选择,民法典虽然不鼓励,但也并未明文禁止。所以,此类同居关系的存在与解除,法律既不干涉也不支持,由当事人自行解除.

2、当事人请求解除属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所形成的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理。“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所形成的同居关系,是被修改后的民法典所明文禁止的行为。这种同居关系,与一般未婚同居关系的性质不同,当事人请求解除此类同居关系时,人民法院必须受理,并依法解除。

3、对于因同居关系产生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纠纷诉至法院的,人民法院要依法受理。

二、同居关系的认定及处理方法

(一)同居关系的涵义同居关系,有广义和狭义之分。本文仅讨论狭义的同居关系,是被赋予了特定含义的同居。它虽不完全具备合法婚姻的构成要件,但在某些方面与合法婚姻关系又有相似的特征,是指男女双方均无配偶,未经登记便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生活的那种情形。

(二)同居关系具有下列法律特征,一是同居关系不是基于合法婚姻而产生的,它具有违法性;二是同居关系发生在无配偶的男女之间,同性之间发生的同居关系,不在我国《民法典》所调整范围之内;三是同居双方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生活。

(三)同居关系的演变过程到目前为止,对未经婚姻登记便以夫妻名义同居的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先后作出多种不同的规定,出现了事实婚姻、非法同居关系、同居关系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等概念。

所以我国随着社会的进程和法律的发展,现在已经不再承认事实婚姻,如果双方在一起生活,但是没有领取结婚证,那么就只能算是同居关系。如果是同居关系想要进行处理,可以自行分手解决,不能够以同居关系的名义向法院发起起诉,要求解除同居关系,法院不会受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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