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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收取征地补偿款开收据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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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6 · 2600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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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企业收取征地补偿款开收据也是可以的,若是当事人对征地补偿款的金额不满意的话,可以进行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复议裁决、民事诉讼、征地补偿协调、裁决等方式,根据个案的不同特点应当启动不同的法律程序。
企业收取征地补偿款开收据行吗?

一、企业收取征地补偿款开收据行吗?

企业收取征地补偿款开收据行,拆迁补偿安置房是在集体土地上还是在国有土地上。如果是在集体土地上的话,属于小产权的房子,不能办理产权证,买卖的话得卖给本村集体组织的原先成员。 如果是经济适用房,5年内不得买卖,可以直接卖给国家。 如果是商品房,有产权证,能办理过户的话,可以自由买卖。

二、征地补偿协议可以申请仲裁吗?

可以申请; 对土地补偿费标准和人均耕地面积、 安置农业人口数的认定有争议的, 由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协调和裁决; 对安置补助费、 住房安置标准有争议的, 由被安置人员申请协调和裁决; 对安置对象的认定有争议的, 由异议人申请协调和裁决; 对房屋、 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有争议的, 由其所有权人申请协调和裁决。

被征地农户涉及多个申请人和多个申请事项的,应当以户为单位一次性提出协调、裁决申请。提出争议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和其他权利人是协调、裁决的申请人。组织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区县(自治县)国土资源部门是协调、裁决的被申请人。

三、征地补偿维权方式有哪些

法律处理方式主要有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复议裁决、民事诉讼、征地补偿协调、裁决等方式,根据个案的不同特点应当启动不同的法律程序。

1、征地纠纷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行政救济途径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方法。

行政复议的最大特点是可以跳出某个区域,如对某省国土资源厅的行为不服则可以向国土资源部申请复议,如果在承办案件过程中担心某地方存在地方保护,则应该选择这样的救济途径。

2、征地纠纷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而向人民法院起诉,有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裁定的司法程序。

3、征地纠纷中的民事诉讼

在征地纠纷中,大多数进行的诉讼属于行政诉讼,民事诉讼时为数不多的,但是并不是所有的程序都要走行政诉讼,有时候也可以走民事诉讼的程序,如对于非法占地的行为,从民事角度考虑我们可以起诉民事侵权,要求停止侵害、赔偿损失、恢复原状。对于已经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如果该协议签订过程中存在胁迫等手段,则从民事诉讼的角度起诉撤销该协议。总而言之办案子要开动脑筋不能死盯住行政诉讼,如果民事诉讼对我们更有利的话,则就应该设法走民事诉讼的程序。在征地纠纷中常发生的民事纠纷有:征地补偿协议纠纷;土地侵权纠纷;土地承包经营纠纷。

综上所述,企业收取征地补偿款开收据的,并按照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若是对补偿金额不满意的,是可以进行协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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