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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取国家资金数额巨大的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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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3 · 1895人看过
导读:套取国家资金数额巨大的标准是:套取国家的资金金额达到了三万至十万元的范围。套取国家资金的金额一般会按照金额巨大和金额特别巨大的区别来对犯罪嫌疑人分别作出不同的处罚。
套取国家资金数额巨大的标准是什么?

一、套取国家资金数额巨大的标准是什么?

套取国家资金数额巨大的标准是:金额达到了三万至十万元。如果套取国家资金的数额,不论套取的资金金额多少,其实已经涉嫌刑事犯罪,而且套取国家资金,不单构成诈骗罪,根据犯罪嫌疑人套取国家资金的手段,比如以行贿方式套取国家资金的,同时还构成行贿罪,法院量刑时最终都要数罪并罚

二、套取国家资金可能构成什么罪名?

1、涉嫌诈骗罪的情形:

套取国家专项资金的使用人,如不符合国家专项资金政策的基本条件,在申报过程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严重弄虚作假,虚构并不存在的企业或项目,伪造关键性申报材料,符合诈骗罪构成要件的,应当对使用人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如果申报项目符合国家专项资金政策的基本条件,但在申报过程中夸大实际情况,伪造或提供了个别非关键性虚假申报材料,套取的国家专项资金部分被用于企业弥补损失,或者用于转产、更新设备、生产经营的,对使用人一般不宜按诈骗罪定罪处罚。

2、可能涉嫌行贿罪、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

如果在申报过程中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贿、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情节严重的,应当对资金使用人分别以行贿罪、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定罪处罚。

3、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可能涉嫌贪污罪

“把关人”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帮忙作假还分钱的,全案可能涉嫌贪污罪,申报人就是贪污罪的共犯。如果案件中负有直接审核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起主要作用,积极指使、参与、帮助资金使用人弄虚作假,并对套取的国家专项资金进行私分,非法占为己有的,无论资金使用人是否构成犯罪,均以贪污罪追究相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刑事责任。

4、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也可能涉嫌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审核资金使用人提供的材料时,明知或应当明知条件虚构,仍予以纵容、帮助,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严重不负责任,没有审查出相关材料虚假而使国家专项资金被骗取的,应当分别以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追究相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刑事责任。

对于在审核工作中没有徇私舞弊,没有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可以移交纪检监察部门给予党政纪处理。

对于套取国家资金的认定是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例如,符合诈骗罪构成要件的,应当对使用人以诈骗罪定罪处罚,如果犯罪嫌疑人符合受贿的就以受贿罪定罪等等。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对于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定罪有相关法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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