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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方面离婚资产转移是否存在合法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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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4 · 2219人看过
导读:单方面离婚资产转移不存在合法情形。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共同协商处置或者依照法院诉讼进行判决,如果单方面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进行离婚前财产转移,均属于违法行为需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单方面离婚资产转移是否存在合法情形?

单方面离婚资产转移都是违法的,除非征得另一方的同意和批准,否则不存在合法情形。既然是没有离婚,就是夫妻共同财产,是共同的,所以单方面转移就是违法,也就不存在合法的问题。共同财产理论上是平均分配,但如果有法定情形,可以照顾女方,这是法律原则。

首先,离婚财产转移针对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转移。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夫妻共同财产不再限于存款、家具和首饰,而是转向多元化。其中包括固定财产,如汽车、家用电器、家具等;金融资产,如股权、期权、股票等;无形资产,如知识产权著作权专利权等,内容比较丰富。因此,离婚转移财产根据财产的不同有着不同的转移方式:

1、存款,在转移存款时,一般转移财产的一方会设立新的账户,平日不动声色的将存款转移到新办理的账户里,如果另一方未察觉,且不知道新账户的,很难查到对方账户中的财产。

2、公司股权,公司股权的转移方式有很多中,其中有:立即转移公司流动资金、以故意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形式恶意转移公司财产、制造虚假“借款”官司,让配偶承担连带债务、利用股权代持,隐匿夫妻共同财产、以借款方式“出资”,离婚分担注资债务等等方式,具体说来就是将自己所占股权化小甚至化零,造成没有股权甚至欠外债的表象,欺骗对方。

3、房产,在房产转移上,一般还是比较好发现的。常见的转移房产的方法有:私自隐匿拥有的房产信息、私自将房产过户到他人名下,套取现金。具体的表现形式有:私自隐匿房产信息的,当事人在婚姻存续期间私自购买房产,在离婚时,仅仅要求分割夫妻双方知道的房屋,而对其私下购买的房屋绝口不提,进而逃避共同财产的分割。

私自将房产过户到他人名下的,夫妻一方将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产擅自转移过户到第三方名下,进而套取、转移现金。这种方法并不是很高明,因为用这种方法转移隐匿财产,整个交易过程及所有交易信息都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查知。但对于其目的来说,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套取大量现金,并寻找消耗的理由进行掩饰,此方法虽然笨拙、但很有效。

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后果】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综上所述,根据国家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在离婚之前一方转移夫妻共同资产的行为,属于一种违反夫妻之间对一个基本要求的一种行为,所以说在离婚之前转移资是不行的,他是不被法律允许的一种行为,同时如果离婚之后需要转移资产的,按照正常的转移流程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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