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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索抚养费管辖法院如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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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2 · 1974人看过
导读:追索抚养费管辖法院是:一般是到被告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如果被告暂时没有固定的居住场所的,那么需要到被告经常居住的场所的人民法院进行起诉。法院将会决定对案件是否进行受理。

追索抚养费管辖法院如何认定?

一、追索抚养费管辖法院如何认定?

追索抚养费管辖法院是:按照我国离婚管辖的规定,离婚一般去被告住所地法院。这是由于我国的离婚管辖一般采取“原告就被告”原则,也就是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的法院就是离婚管辖的法院。但是如果被告住所地(户口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离开户口所在地到起诉时已经连续住了一年以上的地方)不一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二、争取孩子抚养权应考虑到的因素有哪些?

(1)具有优先直接抚养的条件

2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双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可予优先考虑:

①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②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③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④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父母一方享有优先直接抚养条件,即可据此确定子女由其直接抚养。

(2)子女的意见。父母双方对8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直接抚养权发生争执的,应征询子女的意见。因其已具备一定的识别能力,尊重其意愿,更利于其健康成长。但这并非绝对,如子女的选择对其成长明显不利,则不能一味地从其选择。

(3)父母的抚养能力。抚养能力主要指父母双方的经济收入、离婚后的居住条件以及是否具有教育子女、督促子女学习的能力和时间等。实务中,对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等方面应进行综合判断。

双方在离婚时应当就子女的抚养费等问题进行充分的协商,如果确实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就需要向法院进行起诉处理。而起诉是需要到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去执行的,并对法院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积极的配合。法院在受理案件后将会通知双方开庭的具体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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