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一个星期的新生儿上户口去哪上
时间:2024-02-29 22: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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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出生一个星期的新生儿上户口可以到父母其中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进行办理即可。婴儿在出生一个月内,父母就可以准备给孩子办入户手续,孩子的户籍不管是跟爸爸或者妈妈都可以,没有强制规定孩子的户籍一定要跟爸爸的户籍一样。
一、新生儿上户口在哪里办理
婴儿在出生的一个月里,爸爸妈妈可以带上相关的资料到户口所在派出所。出生超过一年、年龄未满16周岁申报出生登记:由父、母提交申请,并提交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父、母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持补发的《出生医学证明》申报户口登记。
提供出生医院签发的《出生诊断证明》和原始出生记录复印件、父母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申请还有提供母亲户口地区县妇幼保健院(所)加盖补发专用章的《出生医学证明》(其他医院补发的无效)、父母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申请。
16周岁以上(含16周岁)公民申报出生登记:提交《出生医学证明》、本人及父母申请。
二、新生儿上户口的相关法律条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三、新生儿落户注意事项
婴儿出生后应在一个月内依法进行户口登记,出生并办理户口登记的称为当年出生登记,此外则称为往年出生登记。
办理人可以是新生儿的父母或其他合法监护人,比如说,孤儿的户口可由邻居、社区(村)组织或者法定监护人来办理;遗弃或收养的可由民政部门、合法收养人等来申请办理。
四、特殊情况证明
若子女在国外出生,要回国办理户口,则还需要提供国外出生证明、父母及子女回国的护照等;
若新生儿是收养的,则需要办理《收养登记证》,如果收养是发生在黑户补办户口,则需要开具事实收养公证书;
若新生儿是弃婴,则应该在立案后由民政处申报户口登记。
孩子出生后,父母就应该确定好孩子要跟哪一方的户籍地一样,这个可以根据家庭需要而决定,不一定是跟爸爸一样的,如果妈妈的户籍是所在地城市户口,为了孩子以后上学或者就业买房,是可以跟妈妈的户籍一样,而跟爸爸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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