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单立户口办手续需要什么材料?
时间:2024-02-27 02:3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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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结婚后单立户口是可以的,办理户口分户需要带上分户申请书、户口本及房产证等材料,到派出所办手续。单独立户需要申请人有房产,这样可以落户。单独立户后,其持有一本属于自己的户口本。如户口本不慎丢失,应当及时去补办。
一、结婚后单立户口办理手续需要什么材料?
立户需满足下面的条件:
1、本人成年且经济独立;
2、夫妻之间、未成年子女之间与父母之间不分户;
3、不与户主居住在一处,拥有单独住房且有明确的门、户、牌住址;
4、乡、村、组同意分户的证明。
5、如确实需要分户,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乡村组同意分户的三级证明,证明上需加盖公章,加签经办人姓名。
(2)以本人名义提出分户申请,并提供本人签名的分户申请书。
(3)本人的房屋产权证明(农村建房审批表或房产证)。
(4)到民政部门申请房屋明确的门、户、牌住址。
二、使用户口本有哪些注意事项?
1、居民户口簿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状况以及家庭成员间相互关系的法律效力,是户口登记机关进行户籍调查、核对的主要依据。户口登记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户籍调查、核对时,户主或本户成员应主动交验居民户口簿。
2、户主对居民户口簿应妥善保管,严禁私自涂改、转让、出借。如有遗失,须立即报告户口登记机关。
3、居民户口簿登记权属于户口登记机关,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簿上作任何记载。
4、本户如有人员增减或者登记事项发生变动,应持居民户口簿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登记。
三、户口本丢失后怎么办?
居民的《居民户口簿》丢掉、被盗后,户主自己应及时向派出所陈述,并提出补发的书面请求(本户的一切成年成员都须在请求上签名)。户主由于别的缘由不能前往派出所请求处理的,应当出具书面托付请求,并签名捺印,被托付人应是本户的成年人员;若本户中的确他人可供托付的,应在民警到该户走访调查后,有居、家委会出具有关证实,请求补办。
到迁出户口的派出所复印其时迁出的户口搬迁证存根,并交由派出所盖章;凭存根到迁往地派出所签署未落户证实;凭存根上的编号,找本地报社进行登报丢掉声明;凭存根,未落户证实,报纸,毕业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到迁出派出所处理新的户口搬迁证。
综上所述,女方的户口在父母家里的,结婚后可以将户口迁出,单独立户。女方应当有自己的产权房,才可以申请单独立户,办手续的时候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及房产证等材料。单独立户后,居民持有的户口本上首页会是自己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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