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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当事人中的委托人可以是自然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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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3 · 5545人看过
导读:信托当事人中的委托人可以是自然人,同样也可以是法人,只要有完全的民事能力都是可以作为委托人的,同时对于委托人和受托人呆以是同一个人,只要能保障到受益人都是可以的。
信托当事人中的委托人可以是自然人吗?

(一)、委托人:

委托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委托人和受益人可以是同一人,这时构成自益信托;委托人和受托人也可以是同一人,这种情况属于宣言信托。委托人具有以下权利:

1.信托财产的授予权;

2.了解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及收支情况,并有要求受托人做出说明的权利;

3.要求变更信托财产管理办法、对信托财产的强制执行提出异议的权利;

4.准许受托人辞任及选任新受托人的权利;

5.当委托人是信托利益的唯一受益人时,有解除信托的权利;

6.有变更受益人或处分信托受益权的权利等。

(二)、受托人:

受托人一般是法人,如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的信托投资公司,在信托三方当事人中处于掌握、管理和处分信托财产的中心位置。受托人要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委托人的财产,所以受托人享有以下权利:

1.对信托财产进行管理运用和处分的权利;

2.为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获取相应报酬的权利;

3.因处理信托事务所支出的费用和负担的债务,要求从信托财产中优先受偿的权利,但因受托人违背管理职责或处理信托事务不当造成的除外。

由于受托人可以取得相应的报酬,并非是白白受累,因此在履行职责的时候还需遵守以下义务:

1.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处理信托事务;

2.管理信托财产必须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

3.将固有财产与信托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并将不同委托人的信托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

(三)、受益人

受益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受益人除了享有委托人所享有的权利外,还具有以下权利:

1.依法转让和继承信托受益权;

2.将信托受益权用于清偿到期不能偿还的债务;

3.信托终止时,信托文件未规定信托财产归属的,受益人最先取得信托财产;

4.当信托结束时,有承认最终决算的权利,只有当受益人承认信托业务的最终决算后,受托人的责任才算完成。

只要受益人没有放弃收益权利,就需要履行承担风险损失的义务。由于非受托人个人过失而蒙受损失时,受益人有义务接受受托人提出的费用要求或补偿损失的要求,在信托收益中予以扣除。

综合上面所说的,信托当事人中有三方,一方是委托人、还有受托人、以及还有受益人,对于委托人就是属于信托的创立者,但委托人一定要符合法律所规定的条件,有完全的民事能力而且确定信受托人保管的财产是属于个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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