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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违建强拆有什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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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8 · 3100人看过
导读:认定违建强拆的程序有国务资源部门先进行立案登记和调查、当事人作陈述或者申辩、调查结束后作出处罚决定等。政府部门在作出拆除的决定时,要及时的通知被拆迁人,在法定的期限内没有异议提出行政复议的,也没有搬离的,政府部门就有权利进行强拆。
如何认定违建强拆有什么手续

一、如何认定违建强拆有什么手续?

第一步:国土资源部门的立案登记及调查

房屋土地一般涉及的都是政府国土资源部门,也只有经过国土资源部门的调查才能做出结论。为了保证公正性,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还得保证执法人员不少于两人。

第二步:当事人进行陈述和申辩,法律规定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

对于“违建”的认定,行政机关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未经这一程序,收到的“限期拆除通知”都是违法的,我们可以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确认违法或予以撤销。

第三步:调查终结,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根据我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政府对违法建筑调查取证后,不违反城乡规划但没有办理规划建设审批的建筑,可以要求限期改正及罚款,补办相关行政许可手续;严重影响城乡规划的建筑,作出《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

二、哪些情况属于违建?

违建指的是违反了法律法规所建造的建筑物,根据房屋实际情况,具体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

3、临时建筑建设后超过有效期未拆除;

4、在政府依法发布征收决定、拟征收决定公告、补偿安置方案后抢建、新建、翻建的房屋;

5、在集体土地的农用地或者承包地上建房,未经过审批,改变土地使用性质。

需要注意的是,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故在行政复议和诉讼期间,政府是无权进行强拆的。

现在经常会发生违建强拆的事情,导致被拆迁人和拆迁实施人闹的挺不愉快的,有的甚至因为冲动的行为触犯了法律,而被追究刑事责任,所以在遇到这种情况时要避免冲动理智的处理,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来解决处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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