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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得利益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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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3 · 2084人看过
导读:可得利益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有约定计算法、收益对比法、估算价值法等,具体情况下对于可得利益赔偿的计算应当严格根据造成利益损失的具体情况来进行认定,当事人可以提交相关证据来进行认定。
可得利益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有哪些?

一、 可得利益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有哪些?

(一)约定计算法。即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事先约定的可得利益的数额或因一方违约产生的可得利益损失赔偿额,计算可得利益损失的方法来确定赔偿责任。当事人可以事先约定一方违约造成对方可得利益损失时,应根据约定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

(二)收益对比法。即依通常方法比照受害人相同条件下所获得利益来确定应赔偿的可得利益损失。此种方法又可分为平均收益对比法和同类收益对比法。前者是指以受害人在上一收益时间段的收益作为参考标准,来确定应赔偿的可得利益损失。如以受害人在上一年或上一月的利润作为参考标准来确定其可得利益损失。后者是指以同类合同、同时期内实际履行所取得的财产利益,同类企业在某个时期获得的平均利润,或以某项设备投入正常运行时所获得的财产利益等作为参考标准,来确定受害人的可得利益损失。

(三)衡情估算法。即人民法院在审理可得利益损失赔偿纠纷案件中难以准确地确定受害人的可得利益损失数额时,可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衡情估算,依自由裁量权,责令违约方支付一个大致相当的赔偿数额,以合理填补受害人所遭受的可得利益损失。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可得利益损失评估的范围

1、生产利润损失评估:如:因一方延期交付(或延期调试)设备、原材料或交付的设备、原材料质量不符合约定而导致另一方延误生产期间的损失

2、经营利润损失评估:如:因一方违约解除承包、租赁等合同或者解除合同后不及时交接承包、租赁物(包括车间、厂房、生产用特种车辆等)的行为而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3、转售利润损失评估:如:因一方延期交付合同标的物或交付的标的物质量、数量不合约定,致另一方向第三方转售的交易失败而受到的损失。

对于可得利益的清算是关系到后期的赔偿数额和具体问题处理后果,相关事项的认定上,可以严格基于实际的损失情况来进行认定,如果对相关事项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律师来进行合法的界定,避免法律适用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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