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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时效期满权利人丧失的是什么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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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01 · 7179人看过
导读:诉讼时效期满权利人丧失的是诉讼的权利,也就是说,如果在诉讼的过程当中对方提出了诉讼时效已经期满的话,那么法官一般都会驳回当事人诉讼的请求,也就是失去了申诉的权利。但是诉讼时效过后还是可以进行起诉的。
诉讼时效期满权利人丧失的是什么权利

一、诉讼时效期满权利人丧失的是什么权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当事人可能丧失胜诉权,也就是说如果在诉讼中,对方提出已过诉讼时效的抗辩的,法院将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但如果对方没有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原告的诉讼请求不会因超过诉讼时效而被法院驳回。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及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

二、诉讼时效过后还可以起诉

1、可以。诉讼时效届满后,权利人丧失的是通过诉讼程序获得人民法院对其民事实体权利保护的权利,即胜诉的权利消灭,但仍然享有提起诉讼的起诉权。因为权利人的权利并不因诉讼时效的届满而消失,因此,诉讼时效届满后,权利人仍然可以主张自己的权利。

我国法律将当事人的诉权分为起诉权和胜诉权。起诉权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发动民事诉讼程序的权利,是程序意义上的权利;胜诉权是保护实体权利的诉权,即起诉后能够胜诉的权利。诉讼时效届满后,权利人仍然可以行使自己的起诉权,人民法院受理后可以审查是否存在诉讼时效完成的事实,以及是否存在诉讼时效延长的理由,然后再决定是否否定其胜诉权。

2、诉讼时效是为了提高司法效率,促使当事人积极行使权利而设置的。中国诉讼时效采取的是胜诉权丧失说。也即诉讼时效届满,实体权利未消灭,但丧失了胜诉也即获得司法保护的可能。以债权为例,债权时效届满,债权人法院起诉,法院应当受理,如对方当事人主张时效抗辩,则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债权人诉讼请求。如对方不主张则照常审理。之所以受理是因为债权并未消灭,不援引不处理则是尊重当事人处分权,也是因为债权尚存在。援引则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因为原告胜诉权已丧失。如果判决原告败诉,被告清偿债务原告不构成不当得利,同样因为债权并未消灭。

每一个案件都是有诉讼时效的,如果过了诉讼时效的话,那么当事人就是丧失了胜诉的权利,但是法官一般不会主动提出诉讼时效的问题,一般由双方的当事人进行提出,如果诉讼时效已过当事人提出这个问题,那么法官会驳回诉讼请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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